IMO日前通过多项决议,其中涉及液货船、客船、极地船舶建造及运营的相关议案将对船舶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IGC规则修正案全面修订了关于各种货舱维护系统、 液货操作系统、双燃料推进系统、码头梯等的要求规定,适用于2016年7月1日起安放龙骨的液化气体运输船舶。
从极地航区气象和海况、低温材料和设备研发与认证、冰级等效、防寒措施、极地操作手册、风险评估、极地运输船设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讨论,今年将形成适用于SOLAS舷梯的极地规则。
客船提升分舱指数的相关研究将导致客船和客滚船在设计时就需重新考虑,并对保证破损后的安全进行综合评估。
5月14~23日,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安全委员会(MSC)第93次会议召开。会议成立了客船安全、极地规则两个工作组以及强制性文件修正案起草组,通过了15项决议,批准了16份决议和18份通函。
中国船级社(CCS)副总裁朱恺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出席了此次会议。他表示,会议相关决议中,对造船与船舶配套行业影响较大的主要有《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GC规则)修正案、极地规则及客船安全相关决议等。相关机构和企业应组织力量研究理解新要求,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准备工作,以备在公约要求实施之时从容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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