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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噪声要求提高 |
国际海事组织(IMO)修订后的《船上噪声等级规则》于2014年7月1日生效并强制实施。噪声新规对1600总吨以上商船的舷梯噪声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1万总吨以上的船舶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总体来说,新规要求船员舱室等部位的噪音比原来的标准再低5分贝。
船舶降噪涉及船舶设计、舱室和设备布置、隔音材料、建造工艺等诸多领域,其中与船舶配套有关的包括柴油机、发电机组、齿轮箱、空压机、分油机、风机、泵、用于起居的舱壁及甲板分隔结构等。
业内人士表示,《船上噪声等级规则》的强制实施将对中国船舶行业产生很大的影响。船舶建造和码头梯企业虽已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但从有关实船测量的结果来看,要满足《船上噪声等级规则》中舱室等区域再降低5分贝的要求,还存在一定难度。因此,为应对新规则,我国船舶行业,特别是船配业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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